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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戈德斯坦夫婦 發表于 July/21/2017 世界日報  
 
张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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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德斯坦夫婦 發表于 July/21/2017 世界日報

《徵文》戈德斯坦夫婦
張鳳群 2017年07月21日
相片攝於1981年,地點是三藩市的漁人碼頭。我站在戈德斯坦夫婦(Mr.& Mrs Goldstein)中間。那時我和我先生移民來美已有兩年多,住在三藩市灣區,他夫婦倆來探望我們。

戈德斯坦先生是一個退休紐約律師,他和他太太都是猶太人,是我和我先生移民美國的擔保人。大家可能會覺得奇怪,我們和他倆沒有任何血緣關係,憑什麼能作為我們的擔保人呢?

我們是1971年的逃港者,當時聯合國把逃港者定義為難民,美國已經接納了為數不少的逃港者,只要有美國公民做經濟擔保人,無需有親屬關係都可以移民美國。我到港後幾年間,和我背景相同的朋友,不少已陸續移民美國。我苦於找不到擔保人,一直按兵不動。

1976年,我結了婚,有了家庭。我和我的先生更渴望能到新大陸闖一番天地,即使還未找到擔保人,我們還是到聯合國香港難民事務處遞了申請表格。

1977年,我在紐約的一位朋友來信說,她認識的戈德斯坦夫婦將跟旅行團到香港和東南亞旅遊,在香港會逗留幾天。我們安排了兩天時間陪他們:第一天在港島坐登山纜車上山頂,然後坐有軌電車到處逛,夕陽西下時,到香港仔海鮮舫吃晚飯;第二天到沙田郊遊,中午食乳鴿…交談中,我倆講起已遞了移民美國的申請表,但還未找到擔保人,他們立刻承諾做我倆的擔保人。

1979年元旦剛過,我們到達了紐約。安頓下來後,我們登門拜訪他倆,客廳裡的電視機正播放著鄧小平訪問美國的新聞,這天是1979年1月29號。以後逃港者不再被定性為難民,一個新的時代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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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9 0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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