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秉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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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缘無份任風雨 江湖过客总多情】
重讀一遍张鳳群近作[葵乡之子],感覚阿细妳真係有写小说的才华与本钱。我不知妳构思和写这篇[葵乡之子]要花多少時间?
我看了两遍,覚得故事很有妳本人写作的特色風格,如林万里所评説:充满乡土气息,瀰漫市井风情。加上妳流暢的文筆,清晰的背景交代,细腻的人物心态刻画,把故事铺开來,情節虽然不曲折,但会令讀者感到真實自然,所以能緊緊抓住了讀者的心,一口氣把它讀完。
比如:男主角帮忙倒两桶水的动作令角色进入就相当自然;
通过久仰"冲車串连奇侠"的大名而扯近男女主角之间的距离;
由父亲的交代:"我个女就係有个短处,唔襟赞,一赞就松毛松翼,得意忘形 . . ."亦是可圈可点的伏筆。
若非女主角有此個性,叫一个十九岁的大姑娘,怎敢对坐在身旁的一个愐典大男孩能够肆无忌惮地乱吹?女主角不胡说八道,这小説後面哪还有戏?这些串插安排得很好。
妳自己读书多了,借人家之功力用写景来衬托人物心情也运用得相当自如。所以我讲妳有写作的本钱确是由衷之言。我不如妳,叫我评价妳的写作技巧不是班门弄斧么?一篇大作完成,除了自己的兴趣,总会耗费精神与時间,亦会有多少对读者回响的寄盼与期待吧?但既是老友叫到,总得讲两句以作交待。
幸而妳我当年也读过多少闲书,尽管并不尽相同,倒也从妳口中或文章中略知不乏共同嗜好。除了学生時期可借到的中外名著外,看來妳更兴趣於张爱玲,沈从文的作品,(《合肥四姊妹》一书妳看过吗?沈从文之妻便是三姊张兆和)。所以你小资情調偏重些;而我从小学到初中还很醉心旧式的武俠小说,什么《七俠五義》《五枚三打梅花桩》《方世玉打擂台》之类,至于还珠樓主的《蜀山剑侠傳》、王度庐的《铁骑银瓶》等初中巳读过了。不过當時的我更喜欢儒勒.凡尔纳的作品和福尔麼斯的侦探小説。(儒勒.凡尔纳的书和福尔麼斯的侦探小説我都收集齐)所以我这类人或多或少都会染上些江湖匪氣,也有点冒險冲動。被妳嗡做"胡八-"亦无法辯驳。
讲回妳这篇[葵乡之子],阿松这一角色妳也写得挺傳神,描写也足够煽情。应该不是凭空揑造,会有个本尊吧?情窦初開乃人之常情。在那一段不堪回首的年代扭曲了人性,扼杀了那一代多少人的青春歲月?所以作者在文章里巧妙地运用第一人称的筆法写出他们当年的青春萌动,如何在夹逢中生活。告诉读者,當年也不是每个人身上都被染成如血般鲜红的单一色調,而是辉映着自然界里的绚丽七彩。他们亦曾拥有过真誠、青春,希望和爱。
有時睇妳的文字,发觉你往往喜欢从那些鎖碎的捡不起来的小事写起,读的时候,也觉得那事儿是你不曾在意。然而,读着读着,便恍然意识到,你写得其实并不是小事, 思索一下, 不难发现其中隐寓着深意。
比如写男女主角拾级而上准备游览藏在云深不知处《玉台寺》的同時,作者筆锋一转,把读者的眼光引到一个中年妇人身上,只見她 "双手合十,站在没有香火的香炉前,闭着眼在喃喃自語,发觉到我们的到来,立刻仃止祷告,转过脸討好地对我们说:“好耐无见过咁靓的一对了,你哋係刚结婚吧?哩度嘅菩萨好灵呀,可惜而家唔准烧香了,菩萨会保佑你哋生个靓仔靓女嘅。唔使燒香,拜拜都好呀。” . . .
令人想深一层,便觉得相當讽刺。这可是1967年大破"四舊",大肆宣揚無神論的同时,又是大肆"造神"的年代啊。居然一样有人上山拜菩萨,老百姓心中要崇拜什么,豈是由当权者説了算?我估此妇人肯定是 "贫下中农"成份。曾經在那荒唐年代生活过的人都知道:若是"地、富"份子,都被人监管着,那还敢乱説乱动上山拜神,自己不要命不止,全家遭央,满門抄斩都似。
話時話,識妳咁耐,以前从未見妳提及过这一段情,但看情節背景不像全是空穴來風。尽管字里行间女主角并没有提到一个"爱"字,但读者还是不难发现作者对这一段情充满甜蜜的回忆。無論真假,作者是向我们傳达了这样一个訉息:就算身處荒唐的岁月,但从人性方面分析,一对少年男女,在特定的环境下相遇,爱意会不自觉地发生。而这种没有结果的爱情,是最美丽的。当然,这是作者的观点与角度,因为她一开始就知道这段情不会有结果, 所以会提醒自己不要和男主角有任何身体接触, 事後回忆起来充满愉快与浪漫; 但焉知对方可是由充满期待而变成失望, 回忆起来可能有点苦澀了 . . . 所以我建議你们的故事应该还可作後续。由此可作为妳心目中長篇主線之一。继续发挥妳的創造力,廿年卅年後意外重逢再续前缘也是看点。沒经历过也可从其他作品中偷桥呀,奥斯汀终身未嫁不也一样写出家庭女性的婚姻爱情和生活为主的名作《傲慢与偏见》么?
当然,小说是創作,但背景的细节还需符合,比如妳讲到第一次和阿松去会城,在小店吃的第一餐,两碗及第粥,一碟什锦炒河粉要价一大元,似乎有点贵。因为我记得同年代我和两同学在桂林一小飯店点菜吃飯,大鱼大肉摆滿半张大圆桌,七八个人都够吃了,才一元五角。[見拙文:讲古仔《八大仙过去生活写生》之十http://bestion.net/viewthread.php?tid=452&extra=page%3D1]在广州当年一碗牛腩河或云吞麵才一毛五分到两毛钱,所以或者妳记得的是广州大型酒家的价钱吧?此外,当年的小店全是先收钱银糧票才有得食。否则,这等饥荒年代,阿猫阿狗盲流乞儿都可以坐下大魚大肉飽餐一顿,而後才两手一翻告訴你:"沒钱" . . . 你要拉他正求之不得呢。你拉他去派出所?还得管飯,民警多得你唔少。所以妳那吃完后争着找数一幕应放到前面去适当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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