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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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炒冷饭
启子批评得是,我的确在“看了‘子说’”辩论中对‘铁饭碗’没有回应,另在说‘劳动法’时对‘不守法’没作答。当时因工作忙,且我初学打字,速度慢,所以停了下来,隔了一段时间没上网。后来觉得话题已过,故没有补上。这两段都是围绕法律落实的问题,‘铁饭碗’仅指法律保障。现在借‘炒冷饭’的提议,就简单回 应‘不守法’的问题。
无论人权法,劳动法等等,我认为都属于法律中的‘基本法’,是各国都有且大同少异,如健康证一样是显示本国是民主国家而矣。但各国还是有立法机构,他的作用是按当时形势制订和修改‘执行法 ’,这是让‘基本法’能贯彻执行的法令。如‘劳动法’,起码要有确定各项目的资金源,承办部门,发放规则,责任和监督法则等。其实任何场合都要有纪律的约束,单靠自觉是不行的,只要纪律完善,违规的就少。所以目前问题不是‘那些人不守法’,而是‘那些人不认真立法’,造成太多的法律漏洞。
美国人守法不是思想教育好,而是违法不容易。我记起曾看过这样一句诗,好象是‘今人未可诽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想是这个意思。不要说立法人员怎样为难,因为这是让政策落实和社会稳定的唯一途径。至于如何立法,就不是我这局外人该知 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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